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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 电话:0510-85522602 |
| 关于工会经费使用办法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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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经费使用办法的说明 为用好、合理安排好工会活动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市总工会财务部提出的经费使用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院工会经费使用办法。 一、院工会对各分工会活动经费重申三点要求: 1、务必提供正式发票; 2、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3、要附上书面活动方案。 二、财务处对各分工会活动经费提出的要求: 1、除外出考察差旅费外,一律使用转账结算,收款人名称与开票人名称相符,不得使用现金或现金支票; 2、购买物品必须附机打购物清单,不能仅简单的附领用人明细清单并签字确认的方式; 3、不可以使用旅行社的旅行发票、租车发票等; 4、报销时原则上坚持实报实销,如有调研活动需附调研报告或活动计划等方案及小结,并附上名次表(如一、二、三等奖)及奖品机打清单。 三、本办法由院工会、院资产财务处负责解释。
院 工 会 院资产财务处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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